疫情中的企业财税政策规定情况
〖壹〗 、疫情期间 ,国家及地方针对企业财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资金保障、税收优惠、费用减免 、融资支持等措施,具体如下:国家层面财税政策资金保障 截至2020年2月6日 ,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4亿元,实际支出288亿元 。
〖贰〗、财税类优惠政策全国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叁〗、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泰铢的商品出口商可提前获得增值税退税:电子方式提交:15天内退税(正常情况为30天) 。纸质资料提交:45天内退税(正常情况为60天)。

2022年疫情下的税务政策
疫情捐赠免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货物用于应对疫情的 ,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加计抵减增值税进项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022年疫情下的税务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增值税优惠政策 免征或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
政策背景与延续性政策起源:受疫情影响 ,国家自2020年起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推出增值税减免政策,将原3%的税率临时下调至1%,以缓解企业经营压力。2022年延续:根据通知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的税率政策继续执行,体现了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持续扶持,符合减税降费的大方向。
疫情阴霾下,这些税收优惠 、政府补助等政策早知道!
财税类优惠政策全国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部分)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其生活服务收入可免征增值税(部分政策已到期,需以最新文件为准) 。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免 适用对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若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开具红字发票或作废原发票后 ,再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并享受免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疫情期间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单独计算纳税。具体计算方法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在疫情期间 ,我国出台了以下税收新政策: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税务局通知,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餐饮住宿 、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生活服...
〖壹〗、疫情期间,餐饮住宿 、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行业收入免征增值税 ,该政策出自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属于临时性扶持措施。
〖贰〗、疫情期间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具体说明如下:免征范围:疫情防控期间,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适用时间:该免征政策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具体的时间范围需参照当时的政策文件。
〖叁〗 、疫情期间企业国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减免 ,具体如下:增值税优惠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
〖肆〗、生活服务:涵盖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及其他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指为居民个人快递货物和收派服务。申报时需注意:企业需在纳税申报表中准确区分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避免混淆填报 。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汇总如下:纳税服务相关措施 政策落实与宣传:税务机关通过优化信息系统、简化操作程序 、加强内部培训 ,确保“六税 ”“两费”等十二项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政策及时落地,并通过线上渠道(如电子税务局、税务公众号)开展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应享尽享。
〖贰〗、纳税人可放弃减税 ,按3%开具专票,且放弃后不影响其他业务享受优惠(《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七期)》)。特殊情况:5%征收率业务不得享受1%优惠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如出租不动产),必须按5%开具发票 ,不得选取1%或3% 。
〖叁〗、其他收入的优惠适用未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应税销售收入,仍可适用减征政策,即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十期)》第5问明确指出 ,小规模纳税人仅需对开具3%专票的业务按原征收率申报,其余业务不受影响。
〖肆〗 、借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Fourteen〗、期)》非湖北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9月份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原政策是3%减按2%缴纳增值税,现在是否可以按照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
〖伍〗、其他地区:除湖北省外 ,其他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陆〗、实际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九期)》,13号公告调整的征收率不影响39号公告规定的抵扣规则。企业仍可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 、水路等客票 ,按39号公告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