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 。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 ,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消费税。个人和企业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支出,均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特定时期内的免税、减按征收率征收以及历史政策回顾三方面内容 。特定时期内的免税政策: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较为明确的免税优惠。若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则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治工作人员免税:政策内容:自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征个人所得税 。免税范围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此外,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建筑企业若承担相关运输业务,可享受此优惠。
疫情阴霾下,这些税收优惠 、政府补助等政策早知道!
〖壹〗、财税类优惠政策全国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最新热点问答!
按照文件规定选取简易计税36个月不得变更 ,但根据疫情期间防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属于生活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是否可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 ,受36个月限制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明确,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汇总如下:纳税服务相关措施 政策落实与宣传:税务机关通过优化信息系统 、简化操作程序、加强内部培训 ,确保“六税 ”“两费”等十二项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政策及时落地,并通过线上渠道(如电子税务局、税务公众号)开展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应享尽享。
纳税人可放弃减税 ,按3%开具专票,且放弃后不影响其他业务享受优惠(《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七期)》) 。特殊情况:5%征收率业务不得享受1%优惠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如出租不动产),必须按5%开具发票 ,不得选取1%或3%。
疫情期间政策不影响抵扣:部分企业误认为疫情期间旅客运输服务免征或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需按调整后征收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实际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九期)》,13号公告调整的征收率不影响39号公告规定的抵扣规则 。
税务处理差异:劳保用品进项税可抵扣 ,职工福利费支出受税前扣除限额限制。政策依据总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用途,排除疫情支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五期)》:支持口罩费用税前扣除及劳保用品进项税抵扣 。
按1%征收率计算:不含税销售额=450÷(1+1%)≈405万元,超过45万元免税标准 ,需依法缴纳增值税。放弃1%征收率,改按3%征收率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十期)》,小规模纳税人可自主选取放弃减免税优惠 ,且不影响后续季度继续享受。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壹〗、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涵盖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个税、进口防疫物资税收 、房产租金相关税收、社保、延期申报及自主申报程序性优惠,以及上海地区专项补贴和其他优惠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增值税等流转税及附加优惠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贰〗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以及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均比照执行。
〖叁〗、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个人和企业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支出,均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肆〗 、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一 ,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免除个人所得税 。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疫情防治相关人员补助及物资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政策目的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通过税收优惠措施减轻医务人员及防疫工作者负担 ,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陆〗、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其中包括医用酒精。若企业运输医用酒精 ,其运输收入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